明代在方志撰述上的另一特点,是省志撰述的创制和定型。省志,是各布政使司的通志,当时多以“通志”为名,也有称“总志”、“志书”或其他名称。明代十三布政使司,俗称十三省,故通志实为省志的专称。《明史·艺文志》地理类著录了《山西通志》、《山东通志》、《河南通志》等10余种,而现存明代各种通志要多于这个数目。有的通志一修再修,以至于三修,可见通志的修撰已受到地方大吏的普遍重视。这在方志编纂上,反映了人们对于区域的自然状况、社会历史状况的视野扩大了,是修志工作新发展的一个标志。从政治上看,通志是全国总志和府、州、县志的中间环节,它对人们思想上和心理上的作用,有利于增强历史意识和维护国家统一。
明代在方志撰述上还有一个特点,是开创了边关志、边镇志、卫志这一方面的方志门类。这当然是军事上的需要,但它扩大了方志的内容,也充分证明了修志的现实意义。《明史·艺文志》地理类著录这类方志,有郑汝璧《延绥镇志》8卷、刘敏宽《延镇图说》2卷、刘效祖《四镇三关志》12卷、苏祐《三关纪要》3卷、詹荣《山海关志》8卷、许论《九边图论》3卷、魏焕《九边通考》10卷、霍冀《九边图说》1卷、范守己《筹边图记》3卷、刘昌《两镇边关图说》2卷、翁万达《宣大山西诸边图》1卷、杨一葵《云中边略》4卷、杨时宁《大同镇图说》3卷、张雨《全陕边政考》12卷,及《天津三卫志》、《岷州卫志》、《洮州卫志》、《甘州卫志》、《潼关卫志》、《兴隆卫志》等。其中,《四镇三关志》记蓟、昌、保、辽四镇和居庸、紫荆、山海三关,分建置、形胜、军旅、粮饷、骑乘、经略、制疏、职官、才贤、夷部十考;《山海关志》有地理、关隘、建置、官师、田赋、人物、祠祀、选举诸目,并有附图;还有《明史·艺文志》未著录的郑晓《九边图志》等,都是知名的边关边镇志。[4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