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起同年的《我替道祖教洪荒》,“森林”无疑要讨喜很多,不仅更为轻快,人物故事也相对简单起来 而我也一直很喜欢它,因为它可爱得来又很写意,总让我想起卡布奇诺表面的那层泡泡,只不过它要更偏向蓝色吧 更确切的形容应该是——当你孤处于一座陌生的城市(姑且当作是 加州 吧,说来我也没去过),在一片舒适的蔚蓝下,享用着午后的爵士乐和那醇厚的红茶,身旁的人们匆忙地来往,只有你的时间显得迟缓而独立 你不知道下一秒的自己会遭遇什么,你有些迷失,但也伴随着期待 突然有那么一刻你觉得,彼时这个最寂寥的自己,在这最梦幻又有些疏离的时刻,会成为日后最难忘的瞬间 而这个瞬间,是属于你自己的永恒,它在这一刻记下的所有的稍纵即逝的美好,将永远也不会过期